拘留折抵刑期的拘留计算方法包括判处管制的,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等。刑期刑事拘留的算方流程包括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拘留持拘留证实行拘留、折抵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刑期
一、算方拘留折抵刑期的拘留计算方法是什么
刑事拘留折抵刑期,具体的折抵折抵内容是: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算方拘役的拘留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折抵,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什么流程
1.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
2.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案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律师在线提醒您,决定拘留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拘留的决定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决定拘留有特殊身份的人员时,需要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律师在线提醒您,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