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撞了,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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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了对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车被受害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撞交复议是警处对处理结果的再次审查,不服复议结果或选择直接诉讼的理结,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满意

一、车被车被撞了,撞交交警处理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车被撞了,若对交警的警处处理结果不满意,受害人有多种途径可以寻求进一步的理结解决:

1.最直接的方式是向警察所在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一步骤是满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旨在通过上级机关的车被审查和监督,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撞交公正性和合法性。

2.如果对行政复议的警处结果仍然不服,受害人还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理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满意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也可以选择不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事故对方全责拒不赔偿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确认对方全责但对方却拒不赔偿,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交警部门在接到报警后,会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责任归属。

对于对方拒不赔偿的情况,当事人有多种解决途径:

1.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2.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如果调解无果,律师在线提醒,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复核

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了字但事后表示不服,当事人仍然有机会提出复核申请。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指出,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这意味着,当事人只有一次提出复核申请的机会,因此需要谨慎对待并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理由。

在面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对方全责拒不赔偿或事故认定书不服等情况时,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救济途径,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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