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应由哪些人员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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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应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参交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通事承保机动车保险的故调保险公司人员等其他人员到场。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由人员出

一、参交参与交通事故调解应由哪些人员出席

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通事需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故调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由人员出承保机动车保险的参交保险公司人员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到场参与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通事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故调,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员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九条,参交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通事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故调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书有什么效力

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如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误工费哪方出

律师在线提醒您,交通事故误工费一般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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